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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刑事辩护找律师:刑事辩护律师的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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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辩护律师是指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近亲属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二条*一项规定委托的持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辩护人。



  一、职责



  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: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,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,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律师法第28条也规定: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,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,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,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



  1.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,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。



  2.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。



  3.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,并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所有利益,更不是维护依法予以限制或剥夺的权益。



  4.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,没有控诉的义务。



  二、权利



  1.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,独立进行辩护。



  2.会见通信权。



  3.调查取证权。



  4.提出辩护意见权。



  5.在案件的审判阶段,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。



  6.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。



  7.经被告人同意,提出上诉的权利。



  8.对于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,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。



  9.拒绝辩护权。



  10.代理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申诉。



  11.辩护人在合法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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